![地下商场租赁合同范例[本文共3637字]](https://img.hxli.com/upload/8430.jpg)
地下商场租赁合同范例
篇一:地下商城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xxxxx地下商城一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xx地下商城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平方米。
二、用途:xxxx。
三、租赁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四、租金:第一年xxx元(xxxx元),第二年xxx元(xxxx元),第三年xxx元(xxx元),第四年xxx元(xxxx元),第五年xxx元(xx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5月份前交清当年的租金,如逾期不付或者少付甲方有权随时锁乙方承租的商城大门和停止有关设施的供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六、承租时乙方已对该地下商城的结构、设施、环境以及现有状况等均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查看,并完全接受,今后乙方不得以该地下商城的结构、设施、环境等不好为由找甲方的麻烦。
七、租赁后该地下商城的改造、装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合同到期后乙方的装修(包括乙方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装修时如果需要甲方协调有关事宜的,甲方应给予协助。
八、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xxxx共同使用小区南面的西门。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
十、商城的消防手续以及水、暖、电等设施的接入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在经营地下商城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税费、水费、暖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营业税、房产税等一切费用)。
十一、如甲方将地下商城出租给乙方后自己成立了一个公司,乙方必须每月在甲方所成立的公司银行帐户内流动资金,资金流动数额每月不得少于xxxx元(xxxx元)。
十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所承租的地下商城立即腾出,并商城内部的一切设施设备(包括乙方在承租期间的装修以及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均完好无损交的与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三、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租赁的应在届满前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十四、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年内仍然有效。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九、附商城平面图及四至界限。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xxxxx
篇二:大型商场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从杭州市下城区是桥街道华丰经济合作社处租赁的房屋转出租给乙方进行招商经营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保证和维护乙方租赁房屋的正常用途,符合国家对租赁的相关规定。如乙方对外进行招商等经营行为需办理证照的,甲方提供相关房屋合法性证明。如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华丰经济合作社取得正式产权登记权证,则甲方保证会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给乙方备档。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
1、租赁房屋位于,其中地上使用面积100112.21平米及地下使用面积11800平米的房屋(详见产权证图纸和证件标注面积用于结算费用)。(地下室功能区及车位面积?以及地面公共部位或临时车位面积?使用权明确)
2、乙方可按照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设计方案需在装修开始前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备案。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行政机关(转 载 于: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或相关部门审批的,乙方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得擅自装修, 但甲方需提供相应积极协助义务。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不得危及房屋及其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同时不得损害性能,甲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为达成一致意见前,乙方不得擅自装修。
3、乙方可在上述租赁物业上命名或设立公司,用于招商经营。
4、房屋交接时,双方应派员清点并签订工程设备、房屋内物品交接明细清单,用以明确相关物品产权归属及维护处理,明确乙方接手前的房屋现状。
第三条:免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 免租期:自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6月30日前,共 月。
2、租赁期限:二十年,自2015年7月1日----2035年6月30日止。
3、租赁价格及递增幅度:
(1)、地面部分(面积为100112.21平米):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为0.85元/天/平米;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为1元/天/平米;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为1.2元/天/平米。2018年1月1日起递增6%,为1.272元/天/平米,以后每3年环比递增6%。
(2)、地下室部分(面积11800平米):自2015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为0.6元/天/平米,自2018年1月1日起递增6%,为0.636元/天/平米,以后每3年环比递增6%。
4、支付方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支付,以后每期均提前一个月支付。
5、物业管理费: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为3.8元/月/平米(按照地面100112.21平米+地下室11800平米=111912.21平米计算物业费)。
6、交付标准:按该房屋现有状况交付(详见交接清单)。
7、乙方以转账或现金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8、乙方租赁范围内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煤气等
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负责联系给乙方单独设表计量。
9、甲方负责缴纳出租人应交的各种税金及费用,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空调、管理等各项费用及公司所得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上述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以后乙方腾空租赁场地,财产移交手续办理完毕且结清本协议约定所有款项的7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500万押20年是否太长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装修和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检测、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妥善安排或向甲方提出择日检修的申请,如乙方认为未发生严重冲突的则应积极协助配合。除甲方巡查发现外,如乙方发现需甲方检测的也可及时向甲方提出检修申请,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申请后,甲方应在五日内作出及时响应,情况紧急的应在一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使用所承担房屋的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乙方为完善物业形态或因具体经营需要可将所租赁的房屋作部分转租、分租到各经营户等方式进行,但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将协议交甲方备案。乙方对所转租或分租的场地负有管理责任,由此乙方与第三承租者发生的纠纷与矛盾,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如该纠纷系甲方原因引起,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合同约定租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所有人不得出售、转让租赁场所(乙方有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除外,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继续承租权)。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租赁房屋合法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申明、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甲方需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验收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房屋测绘报告的复印件。
3、乙方或乙方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或乙方招租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用于本协议所规定外的其他用途。
2、乙方应妥善地使用租赁场所及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未经向甲方的事先报备或甲方在接受报备时明确提出异议的,乙方不得随意改动租赁场所主体结构的任何部分。乙方未履行报备,擅自拆除、改变甲方在公共区域的装修应负赔偿责任。
3、无危险物品
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存放或存储允许或容忍他人存放或存储任何武器、炸药、火药、硝酸钾、煤油或其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准许经营的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
第八条: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租赁场所的,则应在届满日前的六个月但不少于三个月的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
30日内给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如双方同意续租,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租赁优先权。
本合同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拆除或取回所有权属于乙方的全部可移动或可拆除的设施、设备,但乙方不得损害或拆除建筑物本身之结构体,乙方对房屋的改善、装潢固定件不得任意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所规定的日期前未拆除、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
第九条:违约
1、合同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或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将构成违约。
2、甲方的救济权:对于一方的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不少于10天的书面通知后停止对租赁场所的公用事业、空调、暖气等供应并直至乙方的违约行为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3、若发生下述任一情况,将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在无损于甲方其他救济权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A:乙方连续逾期两个月未支付租金;
B:乙方(不含乙方的承租户)在租赁场所内从事违法经营或其他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的;
C: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报备,乙方擅自更改或拆除租赁场所的主体结构或主要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或乙方擅自更改或拆除租赁场所的其他附属构建物和设备设施,经甲方书面纠正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开始实际整改的;
D:乙方的清算事件
E:乙方超出其承租范围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协议,或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要求纠正该违约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十天内仍未开始实际整改的。